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:9月1日實施,降低安全隱患成重大變化
1月13日消息,今天,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、應急管理部、市場監管總局、國家消防救援局組織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》(GB 17761—2024)正式發布,新標準將于2025年9月1日起實施,屆時,舊版標準將被替代。

近年來,隨著兩輪電動車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,安全事故頻發,并且多次造成重大惡性事故。此外,隨著技術發展,出廠合規,售賣后違規篡改也成為普遍現象。為此,多部門從實際情況出發,修訂這一具備強制性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。

新標準從安全出發,目的在于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、減少交通事故風險、防范非法改裝、提升車輛整體安全性,滿足消費者日常使用的需求。
與現行標準相比,我們也看到很多顯著變化。首先在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方面,新標準對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性能提出了要求,比如車輛使用的塑料總質量不能超過整車質量的5.5%。此外,針對鋰電池易爆燃的特點,新標準優化了對鉛酸蓄電池的支持,針對使用鉛酸電池的車型,整車質量上限由現行的55kg提升到了63kg,從而提升續航里程,增加實用性。

針對目前國標限制后視鏡和轉向燈,所造成的隱患,新標準也將鼓勵電動自行車安裝后視鏡和轉向燈,提升行車安全。而消費者詬病的腳踏騎行裝置,也不再作為強制要求,而是調整為根據車型的實際需要來進行設計和安裝。
此外,新標準要求企業完善電池組、控制器、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,落實一車一池一充一碼,有效解決當下車輛出售之后,隨意篡改參數,超速、超標的問題。

針對當下快遞、外賣等行業對于電動車的剛需問題,新標準也要求區分并標明用于城市物流、商業租賃等經營性活動電動自行車。并要求增加北斗定位、通信等安全監測功能。針對經營性電動車之外的普通家用電動車,則在銷售時,可由消費者選擇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塊。相比現行標準,新標準將明確區分經營性用車和家用車,實際考慮了監管和行業發展的需求。

此外,新標準還對車輛制動性能、電機性能扭矩、使用年限等都提出了相應的要求。新標準將于2025年9月1日開始實施,屆時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將不得出廠。在這個時間點之前出廠的產品,可以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。消費者已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將不會被強制淘汰,將由各地政府自行根據當地情況,適時推出以舊換新等政策,加速更新換代。

得益于價格、便利性等特點,兩輪電動車長期以來是廣大消費者首選的出行工具;特別是隨著快遞、外賣等產業的發展,兩輪電動車近年來也是呈現出爆發的姿態。但同時,現行國標、消費者需求、安全也呈現出了較為矛盾的現狀。相比現行國標,新標準進一步考慮了消費的出行需求,并在標準上將營業型電動車和家用電動車進行了區分,將為兩輪電動車帶來更加健康合理的發展,也為消費者帶來了一個低價、便利、并更安全的出行選擇。
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:9月1日實施,降低安全隱患成重大變化
顧亭亭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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